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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打不罵能教好孩子嗎?

陳三峰老師

2015-02-17

一堂三十萬的親子溝通課

  有一天,當彭一昌老師回家,打開電腦,發現電腦裡的一個檔案遍尋不著時,他幾乎快抓狂了,因為這檔案可是他即將出版的一本新書,共有六萬多字。

  六萬多字要寫多久?怎麼會不見了呢?他想想:家裡只有三個人,太太不可能做這種事,剩下就只有兒子。即使有小偷闖進來,也不會無聊到去刪檔案。

  以當時彭老師的稿酬計算,一個字五塊,六萬多字就超過三十萬。三十萬只是個數字,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什麼大問題,然而為著書索盡枯腸、殫精竭慮的心血付出一夕幻滅,才叫人難以承受。

一定是他了,這時腦海裡浮現兒子熟悉的臉龐,卻不再那麼可愛,而是很想很想……

  越想,彭老師手上的拳頭不禁越握越緊,這時一臉茫然的兒子已站在老師旁邊,老婆則站在房間門口,嘴角漾出一絲冷笑。老師已讀出從她眼神透露出的訊息:打啊!你打,我就跟著打。我也忍很久了,看你還能忍多久……

  想著那不見的檔案,老師的手慢慢舉起來,但內心卻冒出另一個聲音:不能打,絕對不能打,我不能違背自己的承諾。或許這一時的情緒失控,就可能影響孩子美好的未來。彭老師深吸了一口氣,把手輕輕放下來,告訴太太,妳告訴他這事情的後果有多嚴重,我先到外面走走。

  出外散步是彭老師紓緩情緒的主要方式。他邊走邊省思,這事也不能全怪孩子,畢竟孩子也是無心的。是自己沒養成資料備份的習慣在先,而後孩子才不小心誤刪檔案。這提醒彭老師以後重要資料一定要先備份,不然就可能付出如此的慘痛代價。

散步回來,彭老師氣也消了,他想起夏山學校的一個真實案例。

  英國的夏山學校有個學生自治委員會。舉凡學生發生的大小事情都先由自治委員會處理。有一次一位同學腳踏車被偷,車子後來在樹林間被找到,交由自治委員會處置。車是找到了,但誰偷呢?學生很厲害,就去化驗車上的指紋,最終找到了小偷。

  學生就召開會議,不稱他小偷,只要求他要講實話,為何要偷腳踏車?偷車者說,因為他實在很愛騎腳踏車,但家裡窮,家人無法買給他,就去偷牽車子。了解實情後,自治委員會最後決議的處罰方式顛覆常人思惟。他們不但不處罰他,還決定募款送他一輛腳踏車。這反而讓原本擔心被罰的學生良心不安,主動要求接受處罰,願意義務打掃學校的廁所一個月。為了掃廁所,他還提早一小時到學校,經他掃過的廁所都非常乾淨。從此夏山學校的學生只要犯錯,都會自動去掃廁所。

  夏山學校這名偷車賊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改過遷善,靠的不是嚴刑峻法,而是不給這孩子貼上任何標籤,孩子在感受到尊重與被愛,內心良善的一面便自然流露。想到這裡,彭老師把孩子叫來。

「你知道你做錯什麼嗎?」
「爸爸!我知道。」
「既然知道,就要為你的錯誤付出代價。代價就是爸爸要買一部電腦給你。」
「啊?」

小孩一聽,嘴巴頓時圈成O形,眼睛瞪得大大的,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。

「這樣我們都有電腦,沒有我同意,你不可以來碰我的電腦。」

  彭老師再把夏山學校的故事告訴孩子,讓孩子知道他為何這麼做。有了自己的電腦,彭老師的孩子非常寶貝它,從國小三年級開始用它,一直到讀大學才換新電腦。那台陪伴他十六年的電腦目前還放在他的房間。對彭老師的孩子來說,那台電腦所代表的已不是一台冰冷的機器,而是隱藏著爸爸給他的一分愛的禮物。

孩子是上天託管的禮物

  不打不罵真能教好孩子嗎?這議題若公開辯論,必然見仁見智,正、反兩方必各有其擁護著,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,彼此恐怕僵持不下,難以產生共識。其實「打罵」或「不打不罵」都只要教養的方法之一,目的都為了「教好孩子」。不管「打罵」與否,孩子是否因此感受到父母的真情摯愛,才是孩子是否能教好的關鍵。

  筆者小時候也曾因犯錯逃到山裡,晚上不敢回家,結果被媽媽找到後,當然是以棍子伺候,但在我認錯後,媽媽總是重重提起,輕輕放下。印象中,我從來不曾被媽媽打過,有的只是「虛打」;而且不曾罵我,只有耐心教我。我看到媽媽手上舉起的棍子,更看見了藏在棍子背後的媽媽對我的愛和期許。

  但同樣的打罵,因動機不同、情緒掌握能力的差異,對孩子的影響卻是天壤之別。彭老師曾舉出一個他親自輔導過的案例。有一位十六歲的大孩子,即使炎熱的夏天,到學校總是穿著長袖。後來得知因為她從小常被媽媽打,兩手滿是被打的傷痕,怕被別人看到,只好穿長袖遮掩。從國小開始,只要她功課退步,媽媽就打,即使考九十幾分還是會被打,因為該科她曾考過一百分。

  有一次因為某科退步四十分,媽媽要打四十下,打到阿公實在看不下去,希望媽媽別再打。媽媽就說,這四十下不是為了分數打,是為了她的粗心大意而打。結果孩子說,明明就為了分數嘛!

  同樣的打罵,因動機和心態的差異,對孩子造成的影響自然也不同。主張打罵者,不是不可,但是否能在打罵之前先釐清自己內在的動機,是為了自己的面子而打?還是真為孩子的未來而給予處罰呢?處罰的同時是否也加諸給孩子更多的負面情緒,因而一次次打掉了孩子本有的信心、勇氣呢?

  主張不打罵者,是否能在孩子犯錯後,能適時給予教導、引導,讓他能知錯改過,而不是一味縱容、溺愛,讓他不辨是非,一再犯錯。孩子是上天託管的禮物,不是父母親的財產、所有物,打罵與否都要非常、慎重、謹慎,決不能任憑一己之情緒、恣意而為。不然,禮物可能收不到,而變成最沉重的生命負擔。


※本文節錄自彭一昌老師《父母成長的學習潛能》、陳三峰撰文,文章版權所有,但歡迎分享連結原址。未經清涼音及作者之同意,請勿轉載或轉寄。